中国日报网消息:3月1日,广州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修订后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广州的用地单位骤然紧张起来。
番禺的一家地产公司陈姓总经理在2月初刚刚补办完在番禺市桥的一块地块相关手续。“去年年底就从朋友那里听说有这么一个政策动向,我们忙乎了三个月,把该补的手续都补上,现在已经开工。”
这源于《办法》中的一个规定:经认定土地闲置满1年的,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按出让土地价款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计收土地闲置费,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1‰的滞纳金。
上述陈总经理手头的地块,早先正符合这个规定。
实际上,除广州外,在日前国土部等国家部委的重拳指引下,山东、成都等地亦相继出台了类似政策,旨在打击囤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
“政策实施后,(囤地)这一地产市场潜规则,将有一个明显的改善。”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韬对本报分析。
闲置费征收标准提高10多倍
《办法》提出的闲置费标准,较广州之前的做法提高了10多倍。
在原来的办法中,针对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只有一个模糊的规定——按照本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向用地单位按月计征,且总额不超过20%。
“这是一个首次有着明确量化的措施。办法实施后,将对开发企业的囤地行为有明显的打压效果。”合富辉煌集团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对本报解释。
同时,新办法除了大幅度提高土地闲置费的处罚标准外,还要求闲置土地增值的要补交地价。“这也是一个更具操作性的、可以反映市场变化的新措施。”黎文江说。
这意味着,土地闲置后,如果开发商要重新开发,房管局会要求其签补充合同,然后按一定的标准对该地块重新进行估价,已经增值的,开发商就得补交增值部分的地价。
而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主要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不超过一年)、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如果闲置期间累计满两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本报从广州国土房管局了解到, 2007年至今,广州已累计收回闲置土地近27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类闲置土地近11平方公里。光在2009年,广州一共收回16宗闲置用地,共计面积约43.4公顷。
但目前广州全市还存有约200宗闲置地,总面积近3平方公里,主要位于花都和番禺。这一数量超过了去年广州2.5平方公里的年度供地计划。
“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摸查全市的闲置土地情况。”广州国土房管局人士对本报说,“对于发现的闲置土地要重点监督查处,该收闲置费的就收闲置费,该收地的就收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