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
几十万元房贷使我起贪念
“妻子没有工作,老母亲需要照顾,女儿还在读职中,几十万元房贷给我的压力也很大。”罗锦华在昨日的庭审中说,他之所以接受别人的贿赂,收下本不该自己得的钱,除了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没有把握好外,主要是自己的生活太穷困了。2008年两家单位给他3万元行贿款的时候,他认为这两家单位赚了很多钱,并且工程质量也做得不错,收钱是一件心安理得的事。案发后,他已主动将3万元赃款上交。
罗锦华还说,去年7月20日晚上广东电视台播出他出具“报告单”的报道时,他已去超市买东西,手机则放在办公室里充电。等他返回办公室后,才发现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很多人给他打过电话。他为此行坐不安,主动向广州市地质调查院的主要领导汇报了出具“报告单”的情况,并在同事陪伴下去了纪检部门。而他被关进看守所后,不断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连续写下的3篇文章都获了奖,其中,《反思过去,展望未来》还获得一等奖。
鸣冤
没有记者引诱
不会做违法事
昨日的庭审过程中,罗锦华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滥用职权罪有异议。罗锦华说,以前他根本就没有给别人出过类似的“报告单”,此次两名假冒某公司员工的记者找到他出具“报告单”时,他曾要求对方办一套正规的地质灾情调查报告。可是,记者一再要求“报告单”从简出具,他便钻进了记者设下的圈套出具“报告单”。
辩护律师陈启环则说,关于罗锦华滥用职权的指控不能成立。因记者提供赃款故意设置圈套,实施了“钓鱼执法”行为,无疑使用了公安机关等特定公权力机关才享有的刑事侦查权。记者的取证属非法取证,不具备合法性。
反驳
司法机关已查明
记者暗访无恶意
公诉机关说,罗锦华和辩护律师都提到了“钓鱼执法”,但本案实情与“钓鱼执法”有明显区别。本案涉及的情况明显不属引诱侦查,何况“报告单”事件曝光后,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了调查。记者通过群众反映知道有人出具“报告单”而进行开山挖土时,记者在无奈的情况下才进行暗访,暗访并没有恶意。记者的暗访、暗拍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得到了单位同意。
公诉机关还说,罗锦华作为单位的中层领导,在记者提出买卖“报告单”时一拍即合,可以看出违规出具“报告单”牟利本来就是罗锦华很向往的事情。据查,罗锦华在被调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他不具备自动投案的要件。
“报告单”事件曝光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记者通过群众反映知道有人出具“报告单”而进行开山挖土时,在无奈的情况下才进行暗访。记者的暗访、暗拍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