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将介入撤离
此次确定必须撤离的各地驻京办达500多家,牵涉到的人员和关系不仅复杂多样,还需要妥善处理驻京办名下的房产、汽车和部分有产权的土地等。因此,防止撤离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成了重中之重。
法学专家高占强表示,派出驻京办的县级人民政府和将要被撤销的部分地市级驻京办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应该对现存的驻京办、将要撤销的驻京办的不动产进行登记造册,财产的处置情况也要登记造册,最好向社会公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好在各地省级政府已经洞察到这一点,无一例外地要求监察和审计部门介入撤离。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已经明确下达撤离通知的各省市均同时下发了一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通知,要求监察和审计部门介入,按程序严格处置国有资产,防止个人插手。
其中,烟台市政府的通知就明确规定,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对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进行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严格资产处置程序,认真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国有资产处置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