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谈不拢,问题难解决
事实上,企业和保险公司谈不拢的主要还是保费。邓华明称,依据有关规定,5类重污染企业不仅应该参保,而且应投保到位。但实际情况是,参保企业常常是响应性地参与,没有足额缴纳投保费用。“以致出了几百万元的案子,只能赔付几十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所谓足额交保,应该以企业销售额或者产值来确定保险额度,因为这也是衡量企业对社会和环境影响的一个客观尺度,换言之,“有多大盘子负多大责任”。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长沙、株洲、衡阳多家化工、有色金属工厂负责人均对此表示反对。湖南岳阳一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的企业负责人傅先生称,企业各个方面负担实在太重。以他们企业而言,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除生产设备、厂房、租地等开销外,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他们在环保设备购置方面就花费了170多万元,还设有专门人员管理。投入已经相当大,维系成本也很高。他认为,“生产条件达标后,应该是抓管理来预防事故,怎么能先去想出事后怎么办呢?”
从衡阳搬到江西省开办金属选矿厂的张先生也认为,国内企业的税负相当重,就环保而言,每年还要交相当数量的排污费等费用。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出发,应该考虑从企业已缴纳的税费中拿出钱来参保,“这样民众、保险和企业皆可受益,不要老是把主意打到企业身上。”
认识不同致使该项工作进展困难。中国人寿长沙公司和华泰保险湖南公司的有关人员表示,一方面,企业缺乏足够的投保意愿;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存在较大风险的小工厂、小企业,保险公司也有顾虑。
湖南省曾希望借助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推行,建立一个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基金。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企业无力支付赔偿款项或者暂时无法追溯到责任单位时,将启用该项基金。而其经费来源是从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中提取5%。邓华明说,该基金从今年1月1日开始考虑,虽然全省参保的企业有116家,但《通知》出来后,参保的只有三四十家企业,保险费共计100多万元。按规定,从中抽5%的费用,也不过五六万元。“现在看,这些钱可以起的作用太小。”
3月16日,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了解到,本月底,国家环保部、保监会等部门将召集18个省市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来长沙,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进行培训、交流。
排污权交易全面推出
与环境污染责任险前后脚推出的另一个重磅举措是排污权交易体系的构建。湖南的先行者仍然是长沙市。
2008年11月28日,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正式成立,成为湖南省内首个环境资源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同时,该所还将受湖南省环保局委托开展全省的SO2和COD的排污权交易。这一模式与“碳排放”有相似之处。管理方可以通过发放和购买环境资源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从而改善环境质量。企业则真正成为排污和治污的主体,并对自己的污染排放行为作出选择,有了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和排污权交易的激励机制。
当天,十余家企业参加了第一笔排污权拍卖会,52吨化学需氧量(COD)和261.39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参与拍卖并成功落槌。同一天,长沙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德威还向长沙坪塘水泥有限公司发放了产业退出二氧化碳(CO2)补偿资金;并表示今后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凡是产业退出的企业均可获得相应的二氧化碳补偿资金。此举,亦为全国首次。
但在今年2月底和3月的两次采访中,记者发现这项工作的推进日渐无声。长沙市环保局的解释为,初次探索后,湖南省对这一工作的开展,有全盘的考虑和计划。3月16日,湖南省环保厅的一位人士证实了此事,并告知方案已经上报到湖南省政府,之后召集各部门会商定盘。
“主要是如何处理经济增长与污染总量控制之间的矛盾,确定污染总量、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排污权交易的体制和法规、政策等方面。”该人士指出,由于覆盖全省企业,关联经济发展和各方利益,各界的期望甚高,压力也大。
来源:中国青年报(刘柱 记者 洪克非)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