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新闻: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厦门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2010-03-24 14:36:57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厦门市卫生局23日召开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动员大会宣布,将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面禁烟。

厦门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合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提供戒烟服务和禁止用烟接待宾客等指标纳入评先评优内容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厦门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禁烟制度、措施、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整改和完善,强化禁烟措施,加大禁烟力度,制定具体可行的奖惩制度,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

据介绍,厦门市将成立全面禁烟工作检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通报禁烟工作情况,建立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对禁烟工作不落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根据计划,2011年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成无烟单位,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将实现全面禁烟。有条件的医院要建立戒烟门诊,成立由受过培训的相关临床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和心理支持小组,负责向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根据我国参与起草并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缔约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被动吸烟,建立100%的无烟环境”。从2011年1月起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应完全禁止吸烟。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 柏晶晶


新闻热搜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专题
视频:对话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
>> 详细

各地新闻
3月24日是第15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中国内地结核病患者已经达到500万人,且每年新增病人150万,约有13万人死于该病,平均年龄仅为55岁,已超过中国其他传染病死亡的总和。>> 详细
点击排行
  中国西南五省旱灾6000余万人受灾 损失200多亿
缓刑=不服刑 假释=提前释放 保外就医=放人?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