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中9名工程技术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近日被乡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起透水事故在发生前就出现了种种征兆,但9名相关责任人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最终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的透水事故。
矿井防治水原则规定,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和充水条件分析,有疑问必须探测,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而作为王家岭矿物探人员的王益在3月24日、25日的探测时,已经从探测数据发现掘进前方异常。但他没有和技术负责人商量,就根据个人经验作出"在探测区域内可以正常掘进"的探测成果表。
这份有"问题"的探测成果表,在矿区指挥部工程部竟是"一路绿灯",收到探测成果表后,工程部部长贾剑勇、地质工程师吴东红在没有进行仔细分析的情况下,轻易作出了可以正常掘进的"水害预报"。
收到"水害预报",项目部地质技术员邹达山和监理部驻矿总监代表葛廷福没有建议停工,更没有对异常点钻探验证,事故征兆就这样被疏忽了。
3月28日10时30分许,回风巷工人发现渗水,正在井下检查工作的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曹奎兴等人前往渗水点查看后,让工人注意关注水情。11时10分许,接到报告的项目部技术副经理、防治水领导组副组长张军伟下井检查后下令停止掘进,改为支护作业。11时40分许,曹奎兴升井后将渗水情况向项目部经理、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姜世杰进行汇报,姜世杰也接到电话反映井下渗水,姜世杰指示等张军伟实际调查后再作决定。
12时左右,张军伟升井。这时,姜世杰、曹奎兴、张军伟以及项目部安监站站长常世坤都得知井下渗水,也知道3月24日、25日物探结果显示20101回风巷掘进前方异常。但上述透水征兆都未引起他们的重视,未采取果断措施停工撤人,进行钻探验证。13时12分许,透水事故发生。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姜世杰、曹奎兴、张军伟、常世坤、邹达山、贾剑勇、吴东红、葛廷福、王益9名责任人的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记者左燕东通讯员 马倩如)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