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逼供赵作海的5名民警近日将被起诉,另有1名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起诉。
负责办理此案的商丘市睢县检察院印发的《起诉意见书》(睢检反渎移诉【2010】3号)显示,赵作海当年被轮番审讯并体罚33天,还遭到手枪恐吓。为认罪,赵作海曾让妻子寻找别人尸骨冒充是赵振裳的。
案情回顾
被害人回家,“杀人犯”昭雪
还记得“赵作海案”吗?
那是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裳的侄子报案,其叔父离家后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村民挖井时发现一具无名尸体,警方遂把赵作海作为嫌疑人刑拘。
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省法院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今年4月30日,赵振裳突然回到赵楼村。
5月8日下午,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主持召开审委会,宣告赵作海无罪。
追责
涉案民警“犯罪事实清楚”
据了解,赵作海错案被发现后,商丘市检察院于5月7日进行初查,5月11日对李德领(外逃)、周明晗、郭守海涉嫌刑讯逼供犯罪立案侦查。5月13日对罗明珠、王松林涉嫌刑讯逼供犯罪补充立案侦查。5月15日对丁中秋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
随后,商丘市检察院指定睢县检察院办理此案,睢县检察院于6月9日对司崇兴立案侦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明珠、王松林、郭守海、丁中秋被商丘市检察院取保候审,周明晗现押郑州市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司崇兴被睢县检察院取保候审,有投案自首情节。
《起诉意见书》称:“罗明珠等5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刑讯逼供犯罪。丁中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回访
赵作海不确定是否继续索赔
昨日,赵作海告诉记者,睢县检察院检察官在6月底告诉他,罗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兴刑讯逼供、丁中秋玩忽职守一案,已由该院渎侦局移送起诉。他还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对此,赵作海说他目前最关注的是给孩子盖房子、娶媳妇,追不追究当年刑讯逼供他的民警的责任是公家的事。而对于是否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他准备找个律师问问,如果可以,那就继续索赔。
昨日,柘城县检察院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案确实由睢县检察院办理,他了解到6名嫌犯近日将被公诉到法院。而商丘市和柘城县公安局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称,这6人在赵作海案发生后就不在单位了,至今没见面。
相关链接
赵作海冤案的6名嫌犯
《起诉意见书》显示:犯罪嫌疑人罗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兴涉嫌刑讯逼供犯罪、丁中秋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罗明珠
今年42岁,现任商丘市公安局纪委审理室主任。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王松林
46岁,现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侦破赵作海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司崇兴
47岁,现任柘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侦破赵作海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周明晗
38岁,现任柘城县公安局控申大队指导员。侦破赵作海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
郭守海
60岁,1996年调至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任民警至今。
丁中秋
51岁,2001年至今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本届柘城县政协委员。1997年至2001年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来源:河南商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