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为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通讯员 谭志勇摄
一个全新的机构——“公共关系领导小组”13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挂牌成立,这是中国省一级公安机关成立的首个公共关系部门,它标志着现代“公共关系”被引入了中国首都警察队伍。
“传统的中国警察与老百姓的关系是微妙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教授杜晋丰说。当然有警民一家亲的片警,但在大多数中国老百姓心目中,警察代表着政府权威和权力机关,是有些“特权”的,警察与普通百姓之间是有距离的,而中国警察严肃的执法传统,一方面让人觉得“怕怕的”,这有助于威慑犯罪;另一方面也让人觉得神秘和高高在上。
熟悉香港电影的人都会记得,在一些警匪片的电影片尾,会有“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字样。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始于上世纪80年代,而那时,中国首都警察与大众的关系还处于“法制宣传”时代。
“那时的宣传模式是单向的,警察也是强势的,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等,造成警方说什么媒体报什么,警方怎么说,媒体只能怎么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从事警法新闻报道多年的老记者郑建明回忆说。
事实上,中国内地警方真正关注公共关系问题,是在2003年。先是SARS疫情考验了全社会公共事件危机公关的能力,随后是在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中,广州警方失语,始终未对此事作出任何表态,最终导致舆论一边倒地指责警方。此后,广州、武汉等城市开始在公安机关专设公共关系部门,探索新时期的警民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