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中招办获悉,天津市中招录取工作正式开始。今年天津市安排高中阶段教育本市生源招生计划约8.83万人。按照教育部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5.5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约3.28万人(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约2.38万人,技工学校0.9万人),其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试验项目共安排本市生源招生计划3518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760人。
中招录取分三个阶段
中招集中录取分为三个阶段: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含艺、体高中)录取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补考获得初中毕业资格的考生不得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和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
在津参加学业考试的外省市学生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不得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可填报“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其他中职学校等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发布后统一组织进行。
考生成绩相同按规排序
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标准,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区县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类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县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是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是2009-2010学年度区县级三好学生或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