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捐,不情愿也要捐。有些单位,为完成捐赠任务,不问员工意愿,运用行政手段或考核设限,变相强制员工捐款。
二是诈捐,承诺了却不做。有些企业、个人甚至名人,为博名望,允诺捐款,然而,受助对象天天期盼,却迟迟不见“甘露”来临。
三是扣捐,转交了却缩水。有些受捐组织或机构,对捐款流向进行暗箱操作,贪污截留,“善流”涌向受助对象却变成“滴水”。
四是糟蹋捐,用不好还浪费。有些慈善机构,缺乏操作经验,花钱没效率,没用在刀刃上,浪费公众爱心款。
五是糊涂捐,少程序缺监督。有的慈善机构,从募款到善款的管理、交接、使用等环节,都很随意,没有一套规范的流程,很不专业,再加上监管缺失,便埋下诸多隐患。
这些乱象,对公众的慈善愿望构成了不小的打击;对需要帮助的群体来说,则是一场更大的灾难;对公益事业来讲,更像摧毁千里之堤的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