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7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人民法院要强化新闻执政意识,主动设置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议题,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着力避免因为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甚至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
沈德咏指出,新兴媒体的出现使得社会公众可以更加自由、更加直接、更加多角度地评判法院工作,这对于人民法院传统宣传理念提出了新挑战。在当前复杂的媒体环境下,能否有效引导舆论,取决于法院能否树立平等传播的理念,提高法院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工作,沈德咏表示,要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及时有效做好负面舆情应对。面对涉法负面舆情,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第一时间先声夺人,抢占舆论主动权。要建立健全舆情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司法决策和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预知性,把握舆情控制的主动权。
他说,要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岗位调整,对因舆论引导不力而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主要责任人员,要给予相应处分。
他表示,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责任意识的观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增强新闻敏感性、强化法治宣传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执政意识的观念,善于借助媒体扩大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时刻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做好接受监督准备,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形象意识的观念,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法院法官形象。
来源:中新社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