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获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审议。通过构建引进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实现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办法》主要包括引进人才的方式、设置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构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建立保障制度等内容。《办法》明确了五种引才方式: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引导海内外人才以调动、短期聘用、柔性流动等多种方式来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搭建人才与用人单位对接和交流平台,与海内外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密切联系,及时发布、了解人才供求信息;三是组织大型海内外人才招聘洽谈活动,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海内外举办各种形式的人才招聘洽谈活动;四是组织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津交流考察,通过开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津门行”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安排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津和用人单位对接交流;五是充分发挥人才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吸引人才。
关于构建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办法》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承接审批服务申请、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跟踪服务,为引进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服务。采取“一窗接待、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方式,实现服务提速。
来源:渤海早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