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及照片,前往海口市龙华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的张先生和王女士,这次没能办理登记手续。因为工作人员告知:海口市规定自今年4月开始,没有婚检不能登记。
为了顺利登记,两人不得不花大半天时间拍照、体检,登记日期无奈只好拖到第二天。张先生说,当天,他们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婚检指定医院)遇到很多对和他们一样被临时告知必须婚检的新人,“虽然婚检是免费的,但大家的安排被打乱了。最让我们不明白的是,全国都实行自愿婚检,为何海口要‘强制’?”
对此,海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丁圣说,为尊重和重视婚检选择权,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海南省并没有实行强制免费婚检,还是以提倡、鼓励为主,婚检费用由政府买单。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海口市下辖4区的婚姻登记处,询问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除秀英区外,龙华区、美兰区、琼山区工作人员都提出,初次登记结婚的新人,除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外,必须提供婚检报告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记者再三质询海口为何不执行国家自愿婚检的政策,登记处工作人员都强调,海口从今年4月份开始实行这一做法,记者问,如果我坚决不做婚检,是不是就不能登记?工作人员做出了肯定的回复。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局长黄海鹄否定该区实行“强制”婚检,但又说到,“我们区政府也十分无奈,虽然国家取消了强制婚检,但是根据上级要求,2010年海南省的婚检率要提高到15%。今年3月20号,海口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文件,要求海口市4个区2010年的婚检人数应达到龙华区930人、秀英区450人、美兰区750人、琼山区870人。”他说,这是市上根据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对区里提出的工作要求。
对此,海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他们只在《全省调研督导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市县做好婚检的宣传发动工作,并没有给各市县下发文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海口市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定量指标对婚检均有目标要求,2010年城市婚检率分别为80%和不低于80%,农村婚检率为50%和不低于50%。“但自从国家取消强制婚检后,全国的婚检率直线下滑。而且尽管政府出台免费婚检的政策,可实际婚检人数距离国家规定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这位负责人说。
张先生认为,这种说法的言下之意是,为完成《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文件提出的婚检指标要求,无奈之下对各市县做出了要求,但海口市三个区为完成指标采取的做法明显违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海口市民认为,实行“强制”免费婚检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保障人口质量,提倡优生优育,降低新生儿缺陷率,但却违背了尊重公民选择权的法律规定。要提高婚检率,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宣传等其他手段,而不是变相地“强制”。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