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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管理体制就是使用单位“自建、自管、自用”,由于投资主体责任不清,常常产生项目“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现象,亏空则由政府埋单,监督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2006年以来,广东推行代建制,并在全国成立了首个专业的管理机构——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有效隔离了代建管理机构和使用单位的公务人员与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直接利益关联。
螺旋流动的造型,蓝白色轻捷的身影,33个形状不同的切体组合成流畅的曲线,这就是新建的亚运会游泳跳水比赛场馆。而比邻的网球场,如两个硕大的“飞碟”齐飞。这两个新落成的场馆,不仅因设计施工成为广州亚运会的标志性建筑,而且因规范廉洁成为广东实施代建制的典型成果。
目前,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8个市已开展和实施了代建制或相关试点工作,有14个市成立了代建管理机构。
“三超”困扰政府项目
按照有关政策,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由政府负责投资。此类项目,有业内人所皆知的“办事怪圈”:要么“以大报小”,实际需要1亿元多的投资项目,可能只提出估算投资7000多万元的需求,留下的缺口待立项批准后,在项目竣工结算时再向政府申请调整投资安排;要么“以小报大”,实际需要7000万元的投资项目,为提高建设标准,立项投资提出要安排9000万元,“头戴三尺帽”,留着审批时防备“砍一刀”。
广东就曾有过这样的例子。某著名医院,当年建设办公医疗大楼时,立项金额总额两亿多,但到结算时,耗资整整翻了一倍。某单位建设演艺中心,用政府拨付的资金建起职工宿舍,而项目耗时10年都没有建好。最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某图书馆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发现该项目投资额已超出批准概算约6000万元,工程款已难以为继。
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原因在于建设单位的一个观念:“政府批的钱就要花,钱不够政府肯定会填窟窿”。
由于工程建设是“单位行为”,问责个人很难。楼建起来后,往往欠施工方高额债务。这时政府面临两难。给钱,项目严重超标,而问责又找不到人;不给钱,又造成拖欠工程款。
单位自建,另一个问题是“外行搞建设”。党政机关建办公楼,就找一个领导,再从办公室抽几个干部组成基建班子;医院要建病房,就抽调一个副院长和几个医生;学校要建楼,就抽一个校长和几个老师……这些被临时拉来搞基建的,不懂建设,更不知道这行里的“猫儿腻”。
据了解,广东某大学在建设广播设施的过程中,原本只需要4个信号收发器的系统硬是被一家广告公司设计了80多个收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