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今日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强化对代表的监督。
草案规定,把代表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严格区分。代表应严格区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不得利用执行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等经济活动,不得利用职务牟取个人利益。
草案规定,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判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力,正在服刑的,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可以依法予以罢免。
草案规定,代表丧失行为能力的,代表资格终止。
来源:人民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