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志方
孙瑞彬
近日,中共中央决定:付志方同志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孙瑞彬同志任河北省委常委。
付志方,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河南南阳人,1982年6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共青团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卢氏县委副书记,卢氏县委副书记、县长,灵宝县委书记、灵宝市委书记,三门峡市委常委、灵宝市委书记,开封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2001年12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10月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11月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08年11月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是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孙瑞彬,男,汉族,1959年9月生,河北昌黎人,1985年5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邯郸钢铁总厂团委副书记、书记,邯郸钢铁总厂第三炼钢厂党委书记,重庆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重庆市万盛区副区长,万盛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万盛区委书记,河北省沧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邯郸市委书记等职务。2008年1月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是第七届省委委员。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