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的一份材料显示,“西钢集团改制时,翠宏山矿无采矿权,不具备评估的条件”。该材料进一步说明,矿山资源的所属是以采矿权为标准。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才取得翠宏山探矿权,目前采矿权正在办理之中,因此当时不能评估作价。
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顾问傅强认为,探矿权、采矿权都是有价权益,转让过程中是一个招标条件和资产项目,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时,矿权转让必须评估,转让必须走招拍挂程序。
因此,很多矿业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直指,翠宏山铁矿在西钢改制时涉嫌被“贱卖”。
据了解,西钢是始建于1966年的国有企业,后改制成民营企业,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截至目前,企业总资产47.9亿元,据2009年1月发布的2008年黑龙江民营企业50强排行榜,西钢以57亿元的营业收入名列第一。
对于各方对翠宏山铁矿被贱卖的质疑,西钢董事长苗青远在该公司内部刊物《西钢报》上就此问题表示,翠宏山矿在国土资源部一直被认为是呆矿,到现在都还没有开采,该矿价值2000亿至3000亿没有依据。他称,矿山的探矿权后来经过了北京天地人国土资源评估公司评估了3.1亿元,2008年8月改制后的西钢集团已经将价款上交财政厅。而且在改制之时,西钢净资产已经将翠宏山注册投资计入,没有任何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众多矿业专家对西钢改制后翠宏山铁矿的价值认定存在的异议,《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期间多次致电西钢,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