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
向深圳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活动的通告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让广大深圳市民分享特区30华诞的喜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现决定,由三家通信运营商开展向市民回馈手机话费活动,回馈话费标准为符合回馈话费条件的市民每人100元。根据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为避免原定的发放手机充值卡方案可能给市民带来集中排队领卡等不便,按照建设环保低碳城市的要求,经慎重研究决定,此次回馈手机话费活动采用由市民以手机短信自愿发送申请,经审核直接对符合条件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充值的方式进行操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手机话费回馈对象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市民:
(一)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非深圳市户籍,但于2010年8月31日前已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或者于2010年8月31日前已参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缴费。
二、手机话费回馈办理流程
(一)符合回馈话费条件的市民,请于9月9日至9月20日,通过用于接受回馈话费的深圳本地手机号码,自愿编辑并发送申请回馈话费的短信,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短信受理号码: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82533,中国电信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975500000,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58108980。短信格式要求如下:
1、深圳户籍市民的申请回馈话费短信格式
(1)参加深圳市社保并正常缴费的,应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1#社保电脑号#”。例如,具有深圳户籍(身份证号11111120100831001X),且正常缴纳社保(社保电脑号8888888)的市民张三,如使用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应编辑“张三#11111120100831001X#1#8888888#”发送至“106582533”。
(2)没有参加社保的,按以下短信格式发送短信:“姓名#身份证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