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的福利
普遍顶到比例上限
但在公积金计提上,四大行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则相对好一些。
2008年5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对于公积金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392元。
四大国有银行公积金计提基本工资的比例却普遍顶到比例上限,甚至有所突破,有的即便没有突破12%的上限,在总额上也已超过2392元。
一般公司为员工上缴公积金的比例通常为1:1,但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行都在此基础上,再为员工提供等数额的“补充公积金”,即员工可获得1:1:1的公积金福利,农行天津分行员工透露他们的计提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5%。
中行天津分行员工透露他们的公积金计提比例也为15%和1:1,但外加基本工资20%的房补,中行员工解释说“这是历史形成的”。但建行宁波分行员工则表示其公积金依然是按照个人和法定的1:1的比例和12%计提,同时在建行工作一年以上的未享受建行福利性住房的员工,以及享受建行福利性住房达到规定补偿服务标准的员工将享有员工年度住房补贴。
一位国有商业银行员工说:“经过和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协商之后,很多国有大行都突破了公积金封顶的要求,而券商、基金公司的房补,或者不以房补称的各项补助比银行员工高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