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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每年100万人丢身份证 无法作废成失主噩梦
2010-09-26 07:29:2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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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也可能招来“横祸”。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复印身份证:买房、租房、登记住宿、出国旅游、办理银行业务、购买手机卡……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复印件给出的同时,“危险”相伴而来——这些单位或个人,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容易将个人信息泄露。

“另一个危险源,是许多人的信息防护意识不强,以为复印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北京某基层民警小师告诉记者,很多人在复印身份证时,会多复印几份,方便下次使用,“如果不小心丢失,也容易造成泄露,引来各种‘麻烦’”。

以办理银行信用卡为例。由于目前申办银行信用卡的审核制度不严,有的业务员为了完成指标任务,放松了本该严格把关的资料真实性审核。在申办时,无须本人到场,也不需要身份证原件,只要有复印件和工作证明即可。而工作证明,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甚至是公司名片就能过关。不法分子就趁机冒用,用“随意”办来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

另有一种情况是工作人员的“监守自盗”。南京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南京某信用社营业部主任胡俊,通过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方法,指使手下会计和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2000多万元。2008年,胡俊被判刑后,信用社为了核销坏账,不得已将那些被盗用身份的500位无辜市民告上法庭。

“个人信息的保存有赖于银行的制度规范与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在银行工作的洪艺珍(化名)说,目前银行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越来越规范,一般都会提醒客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标注用途,如果客户嫌麻烦不愿加或忘了加,银行还会在复印件上盖上诸如“该复印件仅用于银行业务,复印无效”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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