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6日,收到国家赔偿受理通知书,义乌警方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温小兵律师一直在联系,一直没有回音。
问题的焦点在于赔偿金额上,也在于是否作出公开道歉。此前,林贝欣拒绝了警方的2000元赔偿,随后向警方提出5万元的国家赔偿,但警方认为赔偿金额太高,随后便杳无音讯。而道歉一事,则在警方口头道歉之后,也没了下文。
现在的林贝欣,几乎不出门,“怕提及身份证,怕别人说三道四”。她始终不明白,身份证没问题,为何还会出现这样可怕的误会。
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指出,身份证是为了证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然而“乌龙案”的频发,似乎与这个初衷渐离渐远。
“主要是身份证承载的信息量太大了。”王太元认为,身份证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公开信息,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这是可以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公开的信息;二是隐私信息,只有在公安机关的内部档案中才可查验,公安部门有义务为公民严格保密。然而,我国目前对此并没有进行清晰区分,而是将所有信息集中在身份证一个证件上。在技术手段未达到一定程度、缺乏公共信息管理法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从而导致“乌龙案”发生。
此外,在身份证核查方面,目前我国法律还存在空白。王太元向记者介绍,核查是指通过证件上的公开信息核实身份的正确性与否,但核查部门并无权留存身份证上涉及到的信息,复印或扣押证件。而我国法律并未对核查人员以及核查部门进行相应规定,立法上的空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