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在“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十大经典案件,这些案例或在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或在全省及当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或对一些重要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生了重大推动作用,真真切切地改变了这二十年来我们的生活环境。
10大案例:
1.陈某等1144户农民诉F县W镇人民政府侵犯财产权案
2.宋某诉S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案
3.杨某诉W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4.戴某等8人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地行政裁决案
5.陆某等156位S市馨泓花园小区业主诉S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确认案
6.张某诉X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
7.L生猪养殖场诉N市C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8.吴某诉Y市人民政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案
9.景某等112人诉江苏省D市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案
10.A公司诉S市工商行政管理局C区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案例特点:
拆迁引发“民告官”最多
省高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年来各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近7万件,现在每年新收6000件以上,遍及40多个行政执法领域,而且与老百姓重大切身利益联系日益密切。比如,去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子中,城建拆迁类有1982件,劳动与社会保障类有866件,土地征收类为541件,这三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六成多。
“民告官”打赢的过半数
从2005年至2009年,全省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892件,其中,以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和确认违法等形式审结的行政相对人(即“原告”)直接胜诉的行政案件2846件,占结案总数的10.99%,但是,由于在行政诉讼中,有相当多案件通过法院的协调,老百姓等原告在实体利益诉求得到满足后,申请撤回了诉讼,因此,如果加上这一部分案件,行政诉讼中,原告程序和实体利益诉求得到满足的比例,也就是算赢的应该超过50%。
基层一把手出庭率超80%
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省高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9年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达1690件,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17倍。泗洪等47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超过80%,南通、宿迁、扬州、连云港、常州、苏州等6个省辖市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