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冯缤为妻维权案作出了民事裁定。
妻子在法院工作10年被清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妻维权状告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案子迟迟不能立案,冯缤穿法袍多次上访。2009年,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冯缤不服,于2009年10月14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再审申请书中,胡敏申请再审称,原判适用法律错误,而被申请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胡敏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根据鄂民申字第01279号裁定书的裁定,冯缤夫妇提出的再审申请事由,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指定随州市中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来源: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记者 郭睿)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