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运用专项退出程序
指导清退实践
针对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覆盖面广、群众关注度高,近年新建的项目又将陆续竣工交付使用的实际,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一方面加大监管频次,按月核查新增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发现违规情况即查即改,已停止49户尚未购房的违规家庭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明使用功能;另一方面强化查处力度,对33户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违规家庭作出腾退住房或补缴购房款差价处理,目前3户家庭提出腾退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其中1户已办理了退房手续。首例限价商品住房违规清退的完成,标志着8月底出台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违规申购处理程序》在实践中初见成效。
首次依据社会举报线索
落实违规查处
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还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市、区两级媒体对29600余户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告,公布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举报专线和网络邮箱,截至目前已受理办结群众举报66件。日前,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依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一名瞒报收入、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职人员,函告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向本人送达处理决定书,依照《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全额追缴其违规购房款差价15.8万余元。规范高效的举报办理,强化了住房保障政策执行监管的社会公信力。
结合本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定,下一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还将强化享受住房保障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的定期申报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以更好地适应住房保障政策受益范围不断扩大的发展形势。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