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武汉市房管局通告称:符合标准的困难家庭,可到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服务站申请住房补贴;困难无房户可申请廉租房。
今年7月,市人民政府调整了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降低了保障的准入门槛。新标准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发放住房租金补贴,或配廉租房。
申请保障时应提交的资料:住房保障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的,须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查验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据了解,武汉市的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按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按目前标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平方米每月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7元。
各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2835975
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5750654
硚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3764249
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4844286
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8874402
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50806124
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7525441
蔡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4943415
江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1824540
东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3080356
汉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4851353
黄陂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5931347
新洲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9357318
投诉电话: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5482311(白天)85482039(夜间)
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85482443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