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富园大酒店召开《电子商务信用规则》发布会,现场发布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会上宣读首批获得认证的29家网站名单,包括19团、24券、321团、58团购、搜狐爱家团等。其中20家团购网站作为代表,现场领取了信用认证证书。
在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网络购物特别是近两年兴起的团购方兴未艾。然而,由于信用认证缺失,对网络购物从业主体的能力与条件的审核、服务与交易标准的确立都未能及时完成,极易引发消费争议。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规范电子商务的举措,此次认证备受期待。
然而,随着媒体报道深入,关于此次信用认证的诸多疑点展现在公众面前。
疑问一:认证和商务部有关吗?
媒体报道,商务部明确表态与此次认证规则没有任何关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截至目前,部里没有人作过上述表态。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负责人张阁在解读《规则》时提到,此《规则》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制定,经过一年左右的研究,5轮专家认证,参考了《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流通行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应的电子商务行业的标准及规范等,征求商务部主管电子商务的两个司局——信息化司和商贸服务司的意见并履行报备程序,同时也咨询过电子商务从业者、消费者等多方意见,程序合法。
针对10月29日下午《法制晚报》报道称,商务部已明确表态与此次认证规则没有任何关系的说法,张阁表示,据他所知,截至目前,部里没有人对《规则》作出过表态。记者试图联系商务部新闻办核实此事,然而未能如愿。
在对《规则》的定性上,张阁指出,它是由商务部直属事业机构发布的业务性规范,本身属于行业建设性工作,而不是行政性规范。《规则》制定和实施中的责任,包括认证中的三项工作——真实性审查、信用评估、信用巡查所产生的责任和权力都由中心承担,中心会对经营主体本身履约风险作出评估,并通过信用认证结果告知公众,接受监督。《规则》从发布试行起就可与公众见面,并且接受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公众可随时来函索取《规则》文件。此外,《规则》发布网站也在调试中,本月内即可上线发布,网站同时具有接受公众建议的功能。记者已向中心索取到《规则》的纸质文本。张阁表示,认证结果和费用都可以在网站上查找到,另外,在12月底之前完成的第二批认证过程中,将邀请一至两家媒体参与对一家公司的认证过程,由媒体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