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
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作为社会领域立法的支架性法律,社会保险法今年有望出台,吴邦国表示将会完成对该法的审议修改工作,以解民众后顾之忧。此外,还将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提请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
吴邦国还提出今年要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今年亦会加强,吴邦国表示,将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对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释逐件审查研究,并督促“两高”对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释进行集中清理。
立法法和监督法都规定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备案审查室,不过其审查方式以被动审查为主,即由监督法规定的主体提起审查方启动审查程序。
【背景】
据有关专家介绍,立法后评估主要是指对立法的质量、效果、条款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估,由此了解立法的实际运行状况,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补充或废止提供依据。评估方式包括实地考察、召开各界代表专家座谈会、评估论证会、问卷调查、开设网上专栏等。对立法后评估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亦曾考虑过,一直未能开展,今年此项工作或会正式开展。
对话 “三十年努力解决了无法可依”
陈斯喜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事了26年的立法工作,回顾过去30年的中国立法,他感慨,很难想象能够取得这么大的成就。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将形成
新京报:常委会工作报告说,今年要实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建成的标准是什么?
陈斯喜:形成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有几个判断标准,如各个门类的法律要齐全、七大门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要制定出来、各个法律规范之间要形成配套等。总体讲,现在接近形成。
新京报:现在还缺少哪些法律?
陈斯喜:有些门类的支架性法律还缺一些,比较突出的主要是民法,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
新京报:是不是目标完成了就可以放松了?
陈斯喜:形成法律体系也只能说是从粗线条作个判断已经形成,还不能说已经十分完善。如果用高标准的法律体系来衡量的话,我们差的还比较多。
新京报:民法学者们一直呼吁能够制订民法典。
陈斯喜:过去我们更多的侧重制定单项法律,法典化程度较低,这个最突出体现的就是民法典,现在制定了一批单项民事法律,今后需要把它整合成法典。
通过三十年努力,现在只能说解决了无法可依,但是,怎样有一个好的法律、高质量的法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新京报:为什么是30年?
陈斯喜:构建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就开始了,但后来遭到挫折,特别“文化大革命”时受到严重破坏,这项工作停顿了,所以现在我们讲法律体系的构建,基本上是从1979年以后开始的。
不做民主法治 “促退派”
新京报:回顾这三十年的人大立法,你怎么看?
新京报:回头看,成就确实是非常的巨大,是很难想象的。作为从事法制工作的人,确实要多承担一份责任,要多为推动法制建设承担一份责任,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推动法制不断向前发展,要做民主法治的促进派,不做“促退派”。在条件允许时,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之发展的快一点,在条件不具备时,要能守住底线,不使它倒退,这个很重要。
来源:新京报 编辑:段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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