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2010年3月10日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 黄英豪]我发言的题目是《努力建设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特区》。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广东地区第三产业的产值已经占GDP的47%左右,以金融、物流、旅游、信息及科技服务、会计及商务服务等行业为标志的现代服务业也有了相当的规模。不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不能适应广东地区特别是珠三角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更难以为广东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动力。
针对这些问题,2008年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规划,要在2012年把服务业产值增加至GDP的53%,到2020年达到60%。
我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加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力度,采取特殊的措施,打破常规,超前发展,通过建设“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特区”,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优先推动并全面加强粤港澳三地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努力打造出一个在“一国两制”之下、有别于其他经济区域的、金融网络基本相通、专业资格能够互认、管理法规大致相同、专业服务高效优质的现代服务业特区。
建设这样的特区应该说是具备了必要的条件。香港作为拥有一流水平的国际现代服务业中心,第三产业产值占了GDP的八成以上,加上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素质较高的服务业专业人才,可以担当这个服务业特区的龙头和辐射源角色;澳门作为一个较为独特的地区,可以作为服务业特区的重要一翼;以珠三角为核心的广东地区,则作为整个特区的支撑腹地,将发挥重要的资源整合及要素重组效应,从而产生出核子裂变式的巨大经济效能。
如果粤港澳现代服务特区能够形成,可为广东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强大动力,为全面提升珠三角地区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更上一个台阶作出重大贡献。例如,金融业、教育、物流可为现代产业提供高素质的人力、充足的物力和强大的财力,推动新兴产业的形成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商务服务业可提高资源配置的综合效率,促进产业优化及投资环境的改善;信息及传输业可促进信息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等等。同时,也可为港澳地区的现代服务业提供持续增长的源源动力,为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我建议,应该在未来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加入“建设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特区”的内容。具体来说,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金融相通。目前粤港澳地区的金融体系是彼此分开并相对独立的,三个地区之间资金流动,在三个不同的金融系统下进行,也受到三个不同体系的政府部门的监管。如果一间公司在三地都有业务,异地之间的资金流动就很不方便,这对现代服务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了较大阻碍,应该尽量予以打通。
二是资格互认。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律师、会计师、财务策划师(经济师)等等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士来推动和发展,因此,要通过三地政府和专业协会等方面的协商,达成一个经过简便程序就能够使的专业资格互认的协议,使人才较为顺畅地在三地流动和开展业务。
三是建立一个能够为三地现代服务业提供权威的调解及仲裁体系的管理法规。现时由于粤港澳分别属于三个不同司法管辖区,法律体系相距甚远,遇到的很多问题难以解决。由于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三地难以制定出统一的法规,这就需要三地司法部门加强合作,与有关行业协会及团体协商建立一套适应于现代服务业的仲裁调解体系,以确保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特区的健康发展。
四是粤港澳三地合理分工,错位发展,拓展市场,达至三赢。三地政府应该联合建立具有一定权威性、高层次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协调委员会,三地根据各自的优势,适当分工,互相协作,形成一个相对统一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大市场。如香港应该重点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金融、信息、商业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另外,根据广东的发展需要,协助广东发展为现代产业转型的服务业,如教育、人才培训等。至于香港另外一部分比较依赖于成本的服务业,则应该转移到珠三角地区来。同时,香港还要因应国际现代服务业跨国转移的大趋势,协助广东地区做好迎接转移的准备;澳门可以利用其独特的优势,在商业离岸业务、会展服务等方面,为整个粤港澳地区的商业运作,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新华网 编辑:谌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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