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
近日,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今年全国共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比去年增加70%多,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
国务院提出要求,在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后,各地要早谋划、早动手,尽快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尽快落实资金和土地。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要尽早开工,最迟在11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进度,确保今年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
今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超过1000亿元,继续大幅增加。据了解,中央补助资金将尽快下达。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式将更加灵活,地方政府可以在不减少总量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保障房品种结构,但已享受中央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减。同时,各地对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可以统筹建设,相关的中央补助资金可以打捆使用。
在中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的同时,各省也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了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相应的硬措施和硬约束。财政资金安排不足的地区,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各类保障房建设,我国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重点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改造。完成现有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记者王 炜)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