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民意 八成网友支持其享有特权
■马上就访
不同学校学生 应可乘一辆校车
东城区一位中学校长告诉记者,在目前北京的交通环境背景下,校车有一定需求和发展空间,可以减轻家长接送的负担。条例若出台是有意义的,但要有配套的细则,综合统筹安排资源。
她介绍说,当年开通校车时面临设计线路、运营费用和管理安全等问题。由于该校包含初中和高中,上下学时间不统一,此外还有个别同学参加选修课,因此即便是同一线路的同学统一乘车也不太现实。对此,她希望今后统筹资源,一个片区里,几所学校的学生,联合乘坐一辆校车。
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指派随车照管人员。这位校长也建议,随车老师不可能采用任课老师,最好是聘请住在线路站点附近的后勤老师或管理老师,避免“南辕北辙”。她认为“随车老师”的管理责任重大,其编制和补贴问题,也需要明确。记者张璐
学校与校车提供方 责任分工难协调
草案要求,学校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等。对此,本市一所城区学校的负责人认为,学校及校车提供方之间,责任和分工无法协调。“目前,校车租用是一大难处,很多单位因不愿承担风险,而拒绝租车,草案出台后,校车租用将难上加难。”同时,草案要求对校车驾驶者进行定期培训有些不现实,校方与租车公司只是租赁关系,租车公司讲求效率,很少能有企业员工愿意接受定期培训。另外,校车运营行业标准并未出台,因此租车公司是否有资格开校车也无从追究。记者李佳
校车迟迟不开通 家长自组家庭校车
草案明确,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有保障校车安全的责任。要求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签订责任书,派人随车全程照管学生等。
记者从本市部分中小学了解到,正是校车安全由谁负责的问题导致一些学校放弃开通校车。今年本市一所示范高中曾计划开通校车,在本区范围内接送学生。然而就在学校筹措经费期间,主管部门认为校车安全责任重大,学校不宜负责而叫停了。由于校车迟迟不能开通,一些家长自发组织开起了家庭校车。但是,这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记者施剑松
■其他建议
过渡期管理
●一是,关于校车购置资金问题,希望进一步落实。二是,关于过渡期学校自备符合标准载客机动车辆的,应当核发校车牌。过渡期结束后,这些车怎么处置,政府也应该明确。
●在没有校车的前提下,保证校校通公交也可以,最好减少公务车,没有配备校车各级领导,禁止换公务车。
禁止私用校车
●千万千万不要让校车私用,今天规定校车有这样的特权,明天发现车全罩起来,看不清里面是学生,还是在给朋友搬家!!!!!!!
●还得规定校车不能滥用,比方说7座的车,10座的车其实就是面包车,学校领导、老师完全可以动用权力当交通工具用。规定只能用于学生的接送,违规的话,交警可以吊扣执照。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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