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2011年的立法工作重点,一批社会关注、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提上议事日程。
针对这些法律制修订的热点问题,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权威部门和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给予解析与建议。
制定精神卫生法:为社会和谐“护航”
一方面是精神疾病患者饱受疾病痛苦,遭受偏见和歧视;一方面是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会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我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精神和神经疾病在当前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前列,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
【法律现状】世界上四分之三的国家已就精神卫生立法。与现实相对应,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事实上,早在1985年我国就着手进行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法律迟迟未出台。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解决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治疗(强制医疗)问题。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李利新:这次两会我专门提交了关于加快精神卫生立法的提案。对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诊断、治疗?如何平衡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还要避免“被精神病”,这是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立法更重要的是,要保护、促进和改善公众的精神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为促进人们“心理和谐”提供保障,也为社会和谐“护航”。
制定行政强制法:治理行政权力的“乱”“滥”“软”
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新拆迁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规定,规定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限制行政强制行为的一个有力例证。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一方面,一些地方乱设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公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一些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失之于“软”,对有些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制止。
【法律现状】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与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1999年3月,有关部门开始行政强制法的起草工作,并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其中关于“行政强制由谁设定”等核心问题的争议,是法律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作为来自律师行业的委员,我们非常关注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出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应该具有强制行为,但应当明确具体条件,目前一些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确实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应该从立法上入手,将行政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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