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病历——医患关系之痛
根治作假需要多管齐下
卓小勤认为,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确立病历的“档案”性质,从法律制度上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既要对病历修改等环节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又要加大对撕毁、造假病历的执法力度。
北京协和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刘宇认为,当前对于病历到底是部分能够复印,还是全部能够复印,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进一步明确,以便于操作,使行业能够更加规范运行。
不少专家建议,整治病历造假应加强行业监管,如加强对医学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清理病历造假的不正之风。
信息化时代,病历电子化是大势所趋,如果以病历电子化为契机,加强技术监控,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保证病历的真实完整。卓小勤认为,尽管病历电子化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并不能就此全盘否定病历电子化,相反,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当前应继续推广电子化,同时引入软件开发商,开发出新软件以保证每一步的修改都有记录,并且所有修改都不能被撤销和掩盖,能准确记录患者就医的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从技术上规避篡改病历的空间。另外引入第三方,对相关数据进行监控保存。
专家认为,从根本上来看,医患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一致的,医生的出发点是治病救人,与患者就医康复的根本目标一致。为避免纠纷,应考虑将医疗全过程对患方公开。
谢青松律师表示,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应立即复印病历、并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但目前很多医疗机构不愿意配合患方,患方对此也没有高度重视,往往等患方向卫生局投诉过后,病历已经被篡改完毕。因此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患方对于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权利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