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过高收费能否改变?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收了几十年,估计贷款还得差不多了吧?还要收多久?”在机场附近工作的王先生每天驾车走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上下班,对此意见颇大。
“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虽然要坚持,但并不是‘一锅烩’,而是要明算账,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
为了摸清收费公路的家底,查清每条路的收费、还款情况,201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五部、委、办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清理主要针对收费公路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如部分地方收费站点多、少数路段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权转让不规范、违规超期收费。特别是一些地方脱离公路属性进行上市融资和资产运营,收取的通行费成为牟利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博士说,清理完成后,政府要出手,对收费到期,还完贷款的收费站,要直接撤销;完全由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可由政府财政适当买单,取消或降低收费。今后的难点在于第三类收费公路,即已经披上上市公司合法外壳的收费公路,背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的保护,超期收费、过高收费。这些收费公路均是目前公众意见集中的收费公路。要解决这类问题,必须从国家法律层面上入手,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的相关上市法律,设定利润上限和收费年限,才能还公众一个合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