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日前召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暨医改工作会议。记者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市先期选择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儿童医院等5家市属公立医院,按照北京市医改方案确定的“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的总体原则,试点探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以及建立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最终建立一个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实现让群众就医更方便、更安全、更放心,个人医药负担减轻,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有所缓解,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建立新型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据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管办分开”的总体要求,北京市对原市卫生局职责进行调整。
改革后的北京市卫生局将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强化北京地区医疗行业、公共卫生、健康促进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管规划、管准入、管标准、管监督执法,不再履行办医院职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构建医疗服务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将代表市政府履行公立医院出资人职责。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负责统筹市政府投资医院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推行医院分级分类管理服务模式;负责全面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效率、满意度、品牌和绩效考核、成本控制、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等基础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公平的医疗服务。
实现医药分开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韩晓芳表示,医药分开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北京的公立医院改革将把原来医院收入依靠药费、医疗收费和财政投入三个渠道,变成依靠医疗服务费用和财政投入两部分,实现收入结构和利益机制的调整。北京市将在友谊医院率先试点,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销售加成,以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收入为基础,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医事服务费将按医师职级确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保定额支付每人次40元,医保患者每人次个人支付标准为:普通门诊2元,副主任医师20元,主任医师40元,知名专家门诊60元。
韩晓芳说,实施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之一。此次北京市将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儿童医院试点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实行理事会制度、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医院扁平化管理。推行医院职工合同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探索灵活的用人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公立医院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充满活力、富有效率。
试点医院将建立理事会制度,完善公立医院决策机制;推进院长职业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执行机制;建立监事会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监督机制;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职工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财政价格补偿调控和医疗保险调节机制
保障医院正常运营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韩晓芳说,北京市将完善财政投入和价格政策,在5家试点医院建立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补偿调控机制,合理减轻医院运营资金压力,促进医院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基本医疗服务。
北京市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予以补助。与此同时,建立与服务量和绩效考核挂钩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现行按人头给医院补助基本经费的财政补偿方式,建立考核奖励资金,将财政补助与试点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调动医院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的积极性。
同时,北京市将完善医药价格调控机制。一是探索新的价格调控管理方式。配合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单病种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完善医疗机构成本监审和约束机制。二是实行药品耗材统一采购。探索公立医院供应链管理新模式,由市医院管理局对所属医院需要的药品、耗材实行统一采购和物流配送,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引入价格谈判机制,降低采购价格,减少流通费用。
此外,建立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按照“总额预算、定额管理、基金预付、超额分担”的原则,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试点进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费用总额预付试点。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试点进行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试点。依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平均费用等因素,确定108个试点病种组定额支付标准。
来源:中国改革报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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