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违法高成本维权 消费者议价权缺失严重
这远非公众第一次面对垄断行业“没得商量”又“不可拒绝”的收费。“目前消费者对于垄断行业的霸王收费行为,通过诉讼的手段来维权,成本高,并且很难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
无论是近期在河北、江西等地连续曝出的高速公路“超时费”,还是在舆论声讨中照收不误的银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消费者都因缺乏议价权而几无还手之力。
电信运营商面对的是千家万户,与每一个用户都协商同意在技术上确实存在困难。那么,如何收费才能让消费者更信服?王成认为,通过听证形式规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收费行为并不可取,例如这些年围绕着水电气价格进行的听证,讨论的往往是“涨多涨少”,而根本不是“涨或不涨”,导致“逢听必涨”成为规律,让很多收费、涨价行为通过听证“漂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对于一些垄断行业的经营者而言,主要问题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专家指出,应当切实追究违法责任、提高违法成本。100个消费者面对不合理收费时,往往只有1个人提出诉讼或维权,但如果这百分之一的维权诉求能够让垄断经营者付出百分之百甚至是百分之二百的违法成本,那么就会对他们有吓阻的力量。
邱宝昌建议,在法律上对垄断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规制,保护消费者在涉及民生领域的定价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已经提出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提出诉讼。
专家表示,期待这一制度能尽快正式确立。电信运营商也应当诚实地面对用户,在收费的时候,不应想方设法将成本“迂回”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