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央提出公车改革到今年已经是第18个年头了。今年3月22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今年7月9日,先于改革方案出台的限制“三公”经费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在资产管理上,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制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条例》主要是针对现有公车的法律约束,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需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说。
《条例》中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也被认为是实现公车改革的最终目标——完全社会化的一个必要手段。“但无论如何,公车改革还在路上。”任建明说。
货币化车改路在何方?
时至今日,地方性的车改已经进行了十几个试点,然而还是停留在试点,不少更是中途夭折,从许多首先“吃螃蟹”的城市的改革经验来看,货币化改革已经成为推进公车改革最主要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相对而言阻力不那么大的方式。现在温州货币化车改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温州的“拍卖公车,近程货币化补贴,远程市场化租赁”基本上沿袭了杭州的模式。为了避免补贴的不公平,温州的分配更为细致,在考虑职级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考虑了每个职位的性质和繁忙度。由于之前许多“货币化”改革都因为许多公务员“拿了补贴,又坐公车”,使财政支出不降反升,而不得不叫停。为此温州提出了“四不准”原则:不准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或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任建明认为杭州模式最典型的特点是“买改为租”,即建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公车的使用,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的市场化。温州基本借鉴了这一方法,提出了“近程货币化补贴,远程市场化租赁”的形式,在城市中心区域采取交通补贴,远程出差则由政府指定的公车租赁公司提供租车服务,按市场价格进行报销。
任建明认为经过多个地方的长期试点,基本符合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已经浮出水面,即走货币化补贴和市场化之路。
任建明在肯定杭州模式的同时,也直言这种调配方式可能存在双轨制的风险,“会不会被滥用,需要当地政府严格把关,应该设定具体目标,在3年-5年内完全走向货币化、市场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则持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当前的货币化改革值得商榷。
“对于货币化改革,我认为车补不应该发到人头上,而是要发到单位,采取预算制,由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如有公务人员外出开会出差,则必须实报实销。时刻警惕,绝不可将车补变成变相的福利。”王锡锌说。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同样认为具体到个人的货币化补贴有其弊处。“采取个人补贴可能出现公务员之间的下乡或者外出工作的相互推诿,因为谁都不想花自己的钱去做公事”。
此次温州公车改革为人所诟病的一点就是车补较高,这就涉及到补贴的标准应该怎样确定。车补的标准合理与否关系着改革是否可以成功。且看辽阳弓长岭区的每年8万元的“天价车补”及其夭折,就是补贴标准不合理,监管不力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