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经行政复议,“上访母亲”唐慧被依法解除劳教。从8月7日唐慧提出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到受理、审查、复议,环环清晰、步步公开,依法、依程序办事,既彰显法治精神,也不淡薄人情,合法、合理、合程序,更合乎人情。我们不由为之击节叫好。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法治社会要求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之下,主张自己的权利。唐慧上访,目的是寻求法律的保护,维护自身权利。其情可悯、其行可为,我们无可置喙。但是,我们也要在越来越热烈的情绪之余,冷静思考一些东西。我们可以推论,是否每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都可以超越法律、制度给我们定下的行为规范呢?如果真的这样,那么法律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处理“唐慧事件”,湖南并没有被舆论“绑架”,而是既尊重民意、舆情,更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按程序行政复议,依法纠正,撤销了劳动教养的决定。这是对“法理不外乎人情”的生动阐释,也是一个理性而又不乏温情的社会理应采取的得当之举。
透过“唐慧事件”,可以看到,周强书记主政下的湖南,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对执法程序的严格遵守,已向我们展现出越来越清晰的“法治湖南”轮廓。首先,尊重法律,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理,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依程序办事,向社会昭告,以程序公正保证结果公正,把握住了依法办事的关键。再次,迅速开展行政复议,考虑到唐慧有符合法律规定免于处罚的情节,依法撤销劳动教养,有理有据,分寸适度。
由此,我们发现,湖南在处理“唐慧事件”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受外界影响而丧失依法办事的立场。法治湖南的建设成就,也就从这件事的处理上折射出来。这才是全社会乐意看到的。(作者 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