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陕西省适时出台新的惠民政策,资金逐渐向困难群体投入,逐步提高救助标准,五年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7.7亿元。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介绍到,陕西省近年来牢牢把握实施民生工程的发展机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做了一些好事、实事。坚持资金向困难群体投入,让城乡困难群众有尊严地生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城乡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17.9%和156%;“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安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246个,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98个,乡镇区域性敬老院102个,乡镇敬老院46个,集中供养率由2006年的7%上升到34.1%,供养标准提高129%;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累计救助821万人次。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养老床位达到91278张,孤残儿童床位达到3700张;“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项目有效开展,为3359名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同时,陕西省加大力度转变政策,让改革开放成果人人共享。
今年2月出台了新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将高龄老人补贴年龄下延到70岁以上,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年龄下延到65岁,全省有318万多老年人受益。目前,全省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7568个,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0万个, 433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已经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李保存表示,项目向基层安排,让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社会,也是陕西省民政厅工作重点之一。陕西省近年来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8.3亿元,建成1691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4215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8000多个,夯实了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各地先后投入38.8亿多元,建成老年人服务机构1053个,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19‰。(记者 高姝玥 陈喜)实习编辑:范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