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审计署14日向立法会提交的审计报告书称,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负责空气污染管制监督,但审计署的审查发现,现有的空气质量指标自1987年订立以来,从未完全达标;审计署注意到香港一些路边空气质量水平持续或严重超出指标上限。
香港审计署在《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九号报告书》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中说,空气污染是香港主要问题之一,香港市民日益关注空气污染问题,以及它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2012/2013年度,环保署在管理空气质量方面的预算开支是6.27亿港元。
香港审计署说,自2006年/2007年度香港订立治污目标(即全年内空气污染指数不应超过100)以来,特区政府环保署从未实现这个目标。实际情况是,车辆排放问题及路边空气污染指数正日趋恶化。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00的天数从2007年的74天,增加至去年的175天。
审计署表示,香港从未达到路边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颗粒的全年平均空气质量指标水平。2011年,路边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颗粒的全年平均浓度水平,较空气质量指标上限分别超过53%及11%,两者均较世界卫生组织的上限超出205%。
与一些国际大都市相比,香港的空气质量也不甚理想。2011年香港大气中的二氧化氮全年平均浓度水平,较悉尼、伦敦和纽约分别高出279%、47%和36%;而香港大气中的可吸入悬浮颗粒全年平均浓度水平,也较这三个城市分别高出220%、100%和153%。
香港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是车辆、船只及发电厂等。香港审计署的报告称,很多高污染的车辆仍在香港行使。香港落实本地船只和内河船只使用超低硫柴油之规定的进度缓慢,管制船只排放黑烟的进度缓慢。
审计署报告还建议,香港与广东紧密合作,以期尽早制定2010年后的减排目标和相关的实施安排。
香港审计署衡工量值式审计的工作,是就特区政府总部任何决策局、政府部门、专责机构和其他公众团体,在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进行审查。《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九号报告书》涵盖多个与特区政府计划的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题目。(记者 林建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