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这笔钱存在银行,用不出去,产生了利息,才会让相关部门觉得有增值的必要。”汪利娜说,但之所以用不出去,是因为现行的管理条例限制了公积金的使用。
按照现行的管理条例,有6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实际上,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我国境内的在职职工,只有当购买住房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时候,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是低存低贷,很多地方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很低,缴存者无法使用。”汪利娜说,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很多人根本使用不了这笔钱。
“这就是制度设计的问题,租房、北方地区供暖费、物业费等等支出都是跟住房相关的支出,为什么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汪利娜说,在新加坡,这笔钱的使用范围要大得多,很多跟住房相关的费用都能够使用公积金。
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主管吴昊告诉记者,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为例,整个程序非常繁琐。个人需要拿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而且需要缴纳5%的税。公积金中心不接受个人申请。很多单位根本就不愿意帮职工提取这笔钱。
“与其把住房公积金投入证券市场,还不如学习新加坡的做法,扩大其使用范围,同时通过购买国债的方式进行保值。”汪利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