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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反思闯红灯深因
网友形容“中国式过马路”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话形象而具体地描述了中国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对此,大多数人认为,这与中国人的素质和守法意识有很大的关系。甚至为此,一些地方还出台了行人闯红灯罚前三名的规定,而且国家相关部门也表示,正在推进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
然而,“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的现实又显然催我们进一步反思,行人闯红灯问题的成因到底有哪些?该如何避免行人乱过马路、乱闯红灯?
个人素质不高和守法意识不强显然并非闯红灯的唯一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尚在于:一是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的合理性不足。如今大多数城市都是人口与车辆同步增加,而很多城市街道等,都是多年前甚至几十、成百年前建设城市时所规划,一些路口可以供行人过马路的设施并不完善。当没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可供安全通过马路的时候,人们自然就被迫地与车辆争道。
二是一些交通规则和设置本身不完善的问题。比如根据规则,大多数路口,车辆右转时,即可不受红灯限制,而此时另一边的行人所面对的正是绿灯;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时间一长,当人们发现,绿灯亮时,依然需要和左右转弯车辆抢道,那么又何必非得等绿灯亮时才走呢?
“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倒不是说美国人的素质还不如中国人,而是告诉我们,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与个人素质、文明意识、守法意识等主观因素有关,但同样也与道路建设是否合理、规则设置是否人性化、交通管理是否足够智慧等有关。面对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需要考虑加大处罚,与个人信用挂钩等,但更需要反思与改进客观上所存在的一些尚可以进一步合理化、人性化的问题。 刘鹏
结论
制度首先要尊重人性
这篇报道显示美国人的“素质”其实并不比中国人高多少,而且连中国的“集体主义”都丢掉了,他们盛行的是“个人主义”。这与教科书给我们讲的资本主义社会形象如出一辙:自私自利。可以很容易想到,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以素质高低,决定是否适合实行某种制度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有人议论中国“国民教育”的短板,便用放大镜去找别人的素质问题,这种是典型的阿Q心理,受了批评,不去正视,反而自我安慰,说发达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不如我们。这种心态岂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作者也承认,人就是人,本质是一种动物,其天性是散漫自由的。是否遵守法条或规矩,与守法的成本有关,与违法的代价也有关系。既然是人,我们的制度是以尊重人性为前提,还是以压抑人性为前提;是以保护弱者为前提,还是保护权贵为前提,就成为制度与制度的根本差异。
有研究认为,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行人违章率会显著上升。在杭州,专家通过现场观测和虚拟实验表明,行人对红灯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90秒,而中国不少路口的红灯时长超过这个限度。通过与国外对比发现,中国行人算是“能忍族”,比如德国行人的忍耐时间限度是60秒,而英国行人忍耐限度更低至45秒。这就是红绿灯制度的“人性”依据。骆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