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政策
2015年所有学校达到均衡发展要求
《意见》提出,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高级教师须有两年农村任教经验
《意见》明确规定“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通过设置特级教师特殊岗位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潜质的教师开展定向培养培训,力争到2020年,每所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都有一名特级教师,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校长都参加一轮境外培训。
五类特殊群体得到更多关注
《意见》对五类特殊群体给予了更多关注。
第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
第二是提出“建立农村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安全保护预警应急机制”。
第三明确要求“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至8倍的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第四提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
第五要求“普遍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教师要以热心、诚心和耐心感染教育学习困难学生”,“确保学生不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全面落实课程安排公开制度
《意见》提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从严控制教辅材料,全面落实课程安排公开制度,推动实现“减负”工作常态化。严禁学校与社会机构联合开展“奥数”等与升学挂钩的各类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