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将联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标准,调整将惠及299.7万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27日向媒体发布以上信息,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的具体上调幅度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分别由目前的每人每月357.5元、277.5元调整为390元和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据了解,北京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0.8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55万人,这部分调整需增加资金3.35亿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
此外,北京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的标准进行调整。
统计显示,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预计社保基金全年增加支出2400万元左右。
孙彦说,考虑到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情况,2013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北京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5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