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校长调任新职,新校长尚未任命,浙大校长暂时空缺,因此,今年春季毕业的浙大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原本应该加盖的校长名章成了问题。近日,教育部回应,可由暂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党委书记代为行使签名职责。
教育部表示,依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由学生所在高校颁发,一般由学校校长签名。鉴于浙大校长职位暂时空缺,根据工作需要,浙大2013届毕业生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所用校长名章,由暂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浙大党委书记金德水同志名章代替,至任命新校长为止。(记者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