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武汉市民装修随便“钻墙打洞”、明知是危房却不维修等5类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近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新版《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房屋所有人的系列安全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这5类行为包括:未经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施工图未经设计审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等。如违反上述禁令,除需及时消除危害影响外,还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武汉市内工地将近1万个,轨道交通、超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时,给周围房屋造成安全隐患。
对此,《条例》规定,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周边区域房屋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专业机构对周边区域房屋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评估资料提供给监理、施工等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施工导致周边区域房屋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房屋出现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需要鉴定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用由安全责任人出具。拒不履行鉴定义务的个人,将被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