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
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待加强
除了明确和完善政府机构的监管责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还提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各类食品从业主体的数量和食品供应总量都有较大增加。但相对于量的扩张,总体上,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并未同步得到应有的加强,有些还出现管理弱化现象,在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方面不到位,产生了很多隐患,这是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因素之一。
“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机制,就是让企业优胜劣汰。”郑风田说,企业只有做到一定规模,建立了消费者依赖的品牌,才能在市场上生存下去,这“倒逼”企业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障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人士指出,真正安全放心的食品是生产加工出来的。因此,最重要的是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企业讲诚信、行业要自律,这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让消费者担心的是,很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都牵涉到标榜责任的大型企业。上述奶粉事件中的奶粉生产公司,曾获得不少行业协会颁布的2012中国孕婴童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孕婴童行业评选活动最受消费者关注新品牌等奖项。正是这样一家“有责任的企业”,却成为涉嫌奶粉造假事件的主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要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厉的惩处成为一把高悬头顶的利剑,生产经营者、执法者不管谁犯法,都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使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甚至付不起的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加大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有专家建议,要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在制度设计上综合考虑以实际损害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的依据、以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款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引入浮动限额制度确定赔偿数额的倍数,以及对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企业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方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记者白田田 曾亮亮 刘巍巍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