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郴州市获悉,因违规请人代自己“上班”,永兴县鲤鱼塘镇樟田小学教师曹国兰日前受到查处。
4月7日,郴州市作风办接到投诉,称“永兴县鲤鱼塘镇樟田小学教师曹国兰一年多没上班,并每个月花800元在社会上聘请了一名40来岁的农村妇女代课,自己则在郴州市内办幼儿园”。
接到交办函后,永兴县作风办经过调查核实:鲤鱼塘樟田小学教师曹国兰的确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违规请人代课;曹国兰在2008年休假期间也确实创办了一所幼儿园,但2011年9月其回到大布江上班后,幼儿园已转给了曾某。2011年9月至今,曹国兰再没有参与办学。(记者谢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