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9月29日电(记者 张少虎)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对《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解释》规定了五种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包括在内。
孙军工说,《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的五种情形:
1、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2、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解释》同时界定了“虚假恐怖信息”的范围,《解释》第六条规定,“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