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由携带上限提升3倍
央行《意见稿》拟定: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业内认为,该《意见稿》体现了进一步放开黄金市场的政策取向,有利于黄金产品交易量的提升与行业的发展,但是黄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可能对中小零售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
本报讯 (记者井楠)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公告,就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当天及短期内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和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暂时进出境的,依据海关有关规定办理。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超过200克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交税、通关手续。
《意见稿》还要求:办理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准许证,应符合下列条件:1件不可分割的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重量在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1年内每人限1次。
对比以往黄金管理条例,拟出台的新规重在“开放”,而非“限制”。首先,对“200克以下”重量的黄金,市民可以自由携带出入境。而在以往相关条例中,50克以上均要被管制;200克相当于提升了3倍。其次,对200克以下重量的黄金,并没有对“多次进入”做出硬性规定,只提出“依据海关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对5000克以下重量的黄金,必须“申报”,但允许居民每年携带一次。这也是第一次提出5000克的大额概念。
广东省金银首饰商会主席甄伟钢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以上“放开”举措体现了政府放松黄金进出口限制的政策趋向,预期未来时间里,黄金市场还将进一步放开。
无独有偶,昨日公布的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中,对于黄金生产、零售行业并没有做出特别具体的规定,在“金融行业”方面,也没有提及禁止或限制开办黄金投资、咨询企业。
世界黄金协会(WGC)今年发布的报告称,去年内地经由中国香港地区进口的黄金达到创纪录的834.5吨,与前年同期相比增长94%。仅从金额上来看,黄金进出口俨然成为了中国进出口业务中的新生力量。
市民说法
200克“额度”还太小
记者采访了若干广州“大妈”,对于新规的拟定,家住东山口的曾阿姨对记者说:“200克黄金太少了,一共才不到6万元;上次和全家去香港旅游,一次就买了11万多元的首饰与金条。如果国际金价再跌,我还想买20万元的黄金。200克额度太低了。”
和曾阿姨有相同想法的市民数量不少,多数都是今年4月~6月抢金高潮期的主力“队员”,由于投资渠道较少,她们担忧通货膨胀,均计划在黄金领域配置较多的资产,去港澳地区购买黄金是她们节约投资成本的重要方式。
业内观点
黄金零售商或受冲击
由于新规只在“拟定”之中,即将到来的“黄金周”中,所受的直接影响不多。记者从广东省内的海关关口了解到:实际上,过去5年,海关对于个人携带黄金制品出入境,除非有重大“走私”、“瞒报”的嫌疑,一般不做硬性检查。而且对于黄金制品,海关对于出口或出境限制较多,对于进口与入境,基本没有限制。
不过,对于进出口黄金的政策“放松”,却给诸多的珠三角黄金零售企业带来了危机。广百商场某珠宝商告诉记者:2013年本来就是“洗牌”的一年,珠宝业日子不好过,全靠黄金支撑;众所周知,广州的黄金首饰远不如香港便宜,如果“放开”,势必进一步打击内地的零售行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恐怕有“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