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属国家所有”
为了好好处置这笔“横财”,梁财叫回了在温州、上海等地打工的亲戚。梁财并没有开心太久,因为这个时候,政府来了。
9月4日,镇政府派人来到挖掘现场,告诉梁财,古树是政府的,他无权处置。
梁财急了,“第一天没说,第二天没说,第三天吊出来了说是你的?”
据梁财称,在挖掘的前两天,镇政府就有人来过现场,但当时并未阻止他挖掘古树。梁财称,那名官员只是劝他别费力气挖,“挖出来了值钱是国家的,没用是你的。”
他质问前来的政府官员,“我在河里抓起来鱼是不是也属于政府?”
“你我说的都不算,要县里来才说的算。”梁财回忆,镇政府的官员最后这样说道。
第二天,县里来人了。9月5日下午,县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派人来到西港镇在镇政府和梁财协商古树的处置问题。
“当时他们说古树是国宝,国宝就要归国家。而且放在河里不安全,也容易引发不稳定。”梁财心里一下就闷了,县政府方面给出的协议被他以不识字为由拒绝签字。两边没有谈拢。
三天后,9月9日下午,县里的人又来了。这回梁财妥协了。他提出政府如果要吊走古树,就应该支付自己的挖掘费用。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古树属国家所有,前期的采挖费用经核实后再协商给付。此外,在梁财出示的协议上,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双方还约定,“如鉴定后属名贵树木其奖金按有关政策办理”。
9月10日,县里动用了四台吊车把古树从河里吊起运走。目前古树被存放在西港镇附近的一家废弃矿厂内。政府专门修建了一个临时的砖房存放古树,并雇人日夜看守。砖房外竖着一块修水县森林公安局发布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此外,公告还严禁任何人利用古树“散播谣言,寻衅滋事,非法谋利”,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古木谁属
从那以后,修水县林业局副局长张林森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据当地一名官员称,张林森曾私下表示自从发现古树后,听到电话铃响就害怕。这是因为作为政府出面处理此事的人,无论梁财还是媒体都要找上他。
虽然已经承诺补偿挖掘费用,但双方就费用的具体数目仍然存在分歧。梁财称自己的前后投入有9万余元,并列了一份清单交给张林森。政府方面则认为,这9万元数额过多,并不属实。张林森向记者表示,9月5日协商时梁财所说的挖掘费用为6万元,如今多出3万元并不合理。对此梁财则称,这要算上自己和亲友的误工费。10月11日,修水县林业局最后支付梁财7.5万元的挖掘费用。
梁财一方面向政府索要自己的挖掘费用,另一方面仍不甘心放弃对古树的所有权。他几乎向每一个前来采访的记者发问,“如果我想要回这个树该怎么办?”言语间,他甚至想到了打官司和上访。
此次并非关于出土古木的权属纠纷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2012年2月,四川彭州市通济镇村民吴高亮在自家门口的河道里发现一批乌木。随后当地政府认定乌木属于国有,并将其挖出运走。此后,镇政府决定奖励吴高亮7万元,吴高亮认为太少,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乌木的所有权。然而两审法院都判决吴高亮败诉。
在法律上,出土古木的权属亦有多方观点。彭州市和修水县政府主张国有的依据都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即“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但有不少法学专家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柳经纬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民法的通常理解上,埋藏和隐藏都是要人为的,不是人为的不能被认为是埋藏物或隐藏物。”据此他认为政府引用法条有误。柳经纬还指出,由于乌木的所有权在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因此适用于民法原理的“先占原则”,即无主之物,谁发现就归谁。
“这是个烫手的山芋”
现如今在修水,古木权属争执不下的同时,没人说得上来这到底是不是乌木,以及它究竟价值几何。
9月11日,修水政府网站上登出的一篇通稿称,古木“是否已碳化变成乌木等,有待进一步考证”。
在修水县林业局,张林森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出示了一份由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然而鉴定书只鉴定了古木的树种为秋枫。对于其是否属于乌木则未作鉴定。张林森称,这方面的鉴定目前已提交江西省林业厅进行,目前尚无结果。
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的研究员张立非告诉记者,在学术上,只要从水里土里出来的木材都被称为阴沉木。这与被埋的年限、树种并无关系。民间称其为乌木是因为树木被埋后材质变黑,就直接称其为乌木。“事实上乌木在木材中是专有名词,并非指阴沉木,这是种错误的称呼。”张立非表示。据此判断修水出土的古木可以归为阴沉木。至于市场价值如何,张立非表示自己只做科学研究,市场情况并不了解。
南京林业大学的木材鉴定专家徐永吉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同样表示,修水出土的古木确实属于重阳木,是乌木的一种。但重阳木的市场价值不如金丝楠乌木,两者相差约为10倍。
目前,梁财已经托朋友把古木的样本带给一名上海专门收购乌木的人以估算价值,“到底值多少钱过几天就知道了。”
万一这棵让整个小镇都躁动不已的古木并不值钱呢?
张林森称,古木经林业部门鉴定有数百年的历史,即便并非乌木,也具有科研价值和文化价值,可以作为标本研究修水历史上的生态环境。
修水县的一名官员私下向记者表示,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烫手的山芋”。“目前县里已经有决议肯定不会把它作为国有资产卖掉,但要开发利用又很困难。”该名官员分析道,“要保护还要专门修建一个馆子,在我们这个地方卖门票也不会有人看。”他们同事之间曾私下开玩笑称,“还不如把古木埋回去呢”。
另有官员表示,古木价值多少尚在其次,政府方面更为担心的是由古树引发当地社会不稳定,“怕有人可能会去争抢古木”。
9月23日,在西港镇一家小饭馆,一名村民在饭桌上大声吆喝着要去河里挖古木。“为什么?”同桌的人问道。
“挖到就发财了啊!”那人说,“不过还是要看这次的结果,要是归梁财我就去挖。”(记者 徐霄桐)